《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5-15 10:33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5-15 10:24
支部在12月前召开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后,党委第二年审批,是没有问题的。
但不能本年度确定为发展对象,第二年再接收为预备党员,这个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