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有严格的使用规定(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通常作为上级单位的公文(工作指令)下发,支部层面已经不存在再下发,其上报的请示、报告,并没有明确的支撑依据,一定要“红头文件”才可以上报。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5-06 09:00
红头文件有严格的使用规定。建议向上级党委咨询请示。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5-05 17:34
1.按照(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2.村一级属于群众自治组织,不属于一级政府,它的同级党支部也是最基层的党组织,所以不能算“党和国家机关”,不能发红头文件。
3.红头便签不属于红头公文,不在文件要求范围内,很多私营企业做的类似文书也不属于公文,属于内部管理材料。
李晓康
lv 5
发布于:2023-05-05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