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1.专职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能兼任其他业务部门的职务,可以兼任机关的党支部的职务。
2.兼职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主要的职务不能是财务、物资等单位主营业务的关键岗位,自己监督自己。
来自:  李晓康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ybkb5  2023-05-12 16:55
有纸质版材料就好办,可以重新录入系统的。
首先,你关系没有转出,学校不应删除你的组织关系,你要积极联系学校。
其次,20年至23年期间,你是否参加组织生活,是否交纳了党费?如果没有,或许属于自行脱党。
来自:  李晓康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dqdcn  2023-05-11 09:39
一个党委(党组)下属的党支部,可以由上级党委直接上党委会讨论决定,通过后直接发文就可以。
来自:  李晓康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yg4wp  2023-05-11 10:20
可以的,他是候选人,个人组织关系就已经到这个党的基层委员会,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来自:  李晓康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1akmt  2023-05-11 10:24
一是新单位党组织只能接收入党积极分子相关资料;二是确定党员发展对象需要经过再次考察且不少于半年时间;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来自:  李晓康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7loed  2023-05-11 10:39
一般做法是: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其中: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当年民主评议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年内受到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查看一年处分的,当年民主评议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党员,受处分当年民主评议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第二年参加评议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记过、降聘或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不写评语、不定等次。
来自:  李晓康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7qrja  2023-05-11 10:45
建议把活动室和小会议室放在一起,平时有会议桌可以学习,也可以用于临时会议室,确保场地不空置,食堂是真的不合适。
来自:  李晓康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7ft46  2023-05-11 11:06
这种情况,建议让广州市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把缺少印制的资料回寄给前单位党委,请党委协调,让原党支部书记写好相关意见,补盖章完善资料。
来自:  李晓康4个回答提问者:  二花  2023-05-11 11:12
可以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有限制是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来自:  李晓康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dk9w2l  2023-05-11 11:13
预备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如超过,一般已经不是预备党员了。
来自:  李晓康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93sll  2023-05-1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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