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中缺少入党志愿书,怎么办?
本人与同事于2021年4月被现单位确定为发展对象,经过发展对象培训。2021年7月召开支部大会,同意被接收为预备党员。一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召开支部大会,同意转正。
后来发现材料中缺少入党志愿书,党员身份未予承认。后查明情况:2021年6月,上级组织曾发布填写入党志愿书的通知,但我二人当时未收到通知,单位党支部的同志去年处于工作交接期,也表示未接到通知。
请问应该怎么办?
后来发现材料中缺少入党志愿书,党员身份未予承认。后查明情况:2021年6月,上级组织曾发布填写入党志愿书的通知,但我二人当时未收到通知,单位党支部的同志去年处于工作交接期,也表示未接到通知。
请问应该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新《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2014年5月实施的,都2021年了,居然还有这种典型违规发展党员的事。
最起码在没有入党志愿书的情况下,怎么体现是经上级党委预审、谈话、审批、备案等等流程审查批复意见是什么?没有批复意见所在支部又是凭什么召开大会完成预备党员接收?又是凭什么完成转正?
《细则》第四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最起码在没有入党志愿书的情况下,怎么体现是经上级党委预审、谈话、审批、备案等等流程审查批复意见是什么?没有批复意见所在支部又是凭什么召开大会完成预备党员接收?又是凭什么完成转正?
《细则》第四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