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组织关系如何处理?
本人为正式党员,目前长住浙江衢州,户籍为浙江开化,大学在温州就读。目前毕业,需要进行党组织转接。由于长住衢州于居住小区就近询问了社区。
咨询居住的社区,给的回复是担心户籍在此的转入党员过多,无法给我转接,让我等候回复,并建议我转去户籍所在地。
目前我也担心户籍所在地也有拒收的可能,若两边都拒收,应该如何进行党组织转接?
咨询居住的社区,给的回复是担心户籍在此的转入党员过多,无法给我转接,让我等候回复,并建议我转去户籍所在地。
目前我也担心户籍所在地也有拒收的可能,若两边都拒收,应该如何进行党组织转接?
网友的回答
毕业后组织关系一般可以转到四个地方:1、户籍所在地,但现在很多毕业生不在户籍所在地就业,无法保证按时参加户籍所在地党组织的党务活动,因此户籍所在地不愿意接收。2、工作单位的党支部,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没有设立党支部,不具备接收条件。3、社区党支部,由于毕业生属于暂住型流动人口,存在随时搬迁的可能,也不愿意接收。4、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一般要求是把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都落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在组织关系转出之前,学校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规定:①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的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②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③对出国留学或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