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会记录没有规定谁来记录。支委会记录一般由1名支部委员或指定一名负责党务工作人员记录。
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也可由支部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负责。
根据《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操作实务》的有关内容,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一般为组织委员)。
依据是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评优选先、发展党员、党费的收缴和使用,督导党小组开展组织生活,协助支部书记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如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内容、议程、召集参会人员等)。
如组织委员因事因病等原因未能参加支部委员会,应指定专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