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直系亲属函调盖章问题

直系亲属函调盖章问题

  我单位是一个改制单位,独立法人,党组织是一个党支部,上级党委是改制时转入的区科经局党委。我单位一名员工配偶发展党员,对方发来函调,要求对该员工政治背景出具说明,并要求加盖党支部及党委章。我公司党支部出具说明并加盖了党支部章后,到上级党委办理手续时,上级党委反馈不能加盖他们的章,理由是我单位是独立法人单位,不必加盖上级党委章。我的问题是:1、对方要求一定要加盖上级党委章有没有依据?2、上级党委坚持不在这个政治背景说明上盖党委章有没有依据?

孙小美

lv 1

发布时间:2022-06-2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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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1、一般都是要求基层党组织,乡镇社区党委即可。

2.不管是不是独立法人单位,党支部和其是上下级关系,这个独立法人单位党支部在设置时也报请其同意的,归其管理,理应出具。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2-06-2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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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单位党组织是单位最高党组织,出具函调证明只要客观事实的证明材料就是一个单位对调查人的意见,没有必要要求其上级主管部门党委盖章,如果要求其上级主管部门党委盖章可以将函调发到上级主管部门党委。

12371网 LNF

lv 4

发布于:2022-06-25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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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党支部要结合函调回函和直系亲属政审证明,出具政审结论性材料和政审报告,党委认可回函和政审结论后,一般在政审结论性材料和政审报告上盖党委章。
从特殊角度讲,由于这个党支部属于独立支部,也可以出具证明材料。但是最好是通过这个支部所隶属的党委盖章更好,更符合要求。为了保证万无一失,还是建议加盖党委的公章最为稳妥。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6-2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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