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无故剥夺支委履职权利与党员表决权利, 缺席原因要写清楚,新支委还没有补选下来的情况下,支部两名支委上报的发展材料内容真实,意见一致,且上级党委审查、批复无异议的,完全可以。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2-06-14 15:27
不宜。两人决定,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难以确定。
应该待3名委员都到场时再研究,如一时无法到齐,应召开党员大会讨论。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2-06-14 14:30
支委会研究发展对象事宜,提请支部党员大会决策。3人支委,缺席1人,参会人为3分之2,达到法定人数,会议有效。但是只是研究,决策权在支部党员大会。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对于三人支委中缺一人的情况也是可以的(对于党员大会一般要求选举4/5,表决2/3,再就是过半数的要求),上级党委同意之后,就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了。建议抓紧时间向上级党委请示。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6-14 13:31
4或5名委员,缺1个还能开会。3名委员,还是要等人齐再开
可以召开。支委会一般的要求也是2/3以上委员到会,那么2名委员在会即可。
但是对于3名委员的支部,缺少一名委员,就变成了2人表决,不利于进行表决,所以建议待支委到齐后开会。
风吹草飞
lv 9
发布于:2022-06-14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