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我的理解是企业重大事项需先经党组织讨论同意,再上行政会议决策,党组织不能直接任命行政干部。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2-06-14 11:24
从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这个文件中,就可以看出来,党支部是没有权限的。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6-13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