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国资办党委的国有企业党委是否有发展党员审批权?
2021年6月,市委发文成立了集团党委(国有企业党委),当时还没有成立国资办党委,2021年11月—12月,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成立了国资办党委。关于发展党员流程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集团党委下属的党支部发展党员,支委会讨论过后的请示或者备案发给集团党委,集团党委有无开党委会讨论通过给出批复的权限?
如果有,流程就相对顺畅。(党支部—党委—给党支部批复)
如果没有,是否需要开党委会讨论后继续往国资办党委打请示或者报告,等待国资办党委开会讨论给集团党委出批复,再由集团党委出批复给党支部?
(党支部—集团党委—国资办党委—批复给集团党委—批复给党支部)
2、国有企业党委的审批权限能否通过国资办党委发文给予明确?
1、集团党委下属的党支部发展党员,支委会讨论过后的请示或者备案发给集团党委,集团党委有无开党委会讨论通过给出批复的权限?
如果有,流程就相对顺畅。(党支部—党委—给党支部批复)
如果没有,是否需要开党委会讨论后继续往国资办党委打请示或者报告,等待国资办党委开会讨论给集团党委出批复,再由集团党委出批复给党支部?
(党支部—集团党委—国资办党委—批复给集团党委—批复给党支部)
2、国有企业党委的审批权限能否通过国资办党委发文给予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