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内是平等的同志关系,组织与个人关系,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关系。只有行政职务才需要明确职级。没听说过支部书记是县级还是科级。也许我孤陋寡闻,学识少,向广大网友请教,有题主所说的情况吗?
问题一:1.控制中心8名党员完全可以成立党小组。2.几个人数不足的地铁站可按照就近方便原则,组建一个党小组。
问题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规定了党小组组织生活怎么开展。如下:
第三章 组织生活
第五条 党小组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具体任务召开。会前,党小组组长应当向党支部请示,确定会议内容,将议题通知全体党员;会上,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会议应当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1次。
第六条 组织生活会。会前,应当围绕会议主题组织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听取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第七条 民主评议党员。根据党支部统一安排,督促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评议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第八条 谈心谈话。党小组组长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应当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第九条 主题党日。突出政治引领,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上党课、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引导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党小组开展主题党日,应当报党支部同意。
问题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规定了党小组组织生活怎么开展。如下:
第三章 组织生活
第五条 党小组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具体任务召开。会前,党小组组长应当向党支部请示,确定会议内容,将议题通知全体党员;会上,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会议应当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1次。
第六条 组织生活会。会前,应当围绕会议主题组织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听取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第七条 民主评议党员。根据党支部统一安排,督促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评议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第八条 谈心谈话。党小组组长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应当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第九条 主题党日。突出政治引领,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上党课、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引导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党小组开展主题党日,应当报党支部同意。
一般情况下,非党员是不能列席党委(扩大)会议的。特殊情况下,如党委召开扩大会议,研究为群众办实事相关工作,决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可邀请职工群众代表列席会议旁听、监督或提出意见。
有多种方式可查询:
1.目前各单位一般都有自己的党费缴纳平台,可直接在系统平台上查询。
2.有的单位一般都要在《党费证》上填写交纳的时间、金额等,可查看党费证。
3.如党员自行到银行直接将党费存进组织的党费专户,可让党员提交缴纳党费时银行出具的凭据。
1.目前各单位一般都有自己的党费缴纳平台,可直接在系统平台上查询。
2.有的单位一般都要在《党费证》上填写交纳的时间、金额等,可查看党费证。
3.如党员自行到银行直接将党费存进组织的党费专户,可让党员提交缴纳党费时银行出具的凭据。
可以列席,不能作为本支部党员参会;可以提意见,不参与等级评定,不做自我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