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交的申请书,原党委和党支部书记不给出说明材料怎么办?
我是上大学的时候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当时还未满18岁,学院党支部还是把我发展成了党员。现在要进行党员身份认定,需要原党委、原党支部书记就相关问题出具书面说明材料,但是有些问题原党委就是不给出说明材料,原党支部书记也不给出材料。现在我的党员身份无法认定,该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