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可以按期转正,这种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与开车闯红灯的处罚(行政罚款200元,记6分)相当,类似开车闯红灯的这种情况,不会考虑延长预备期。
按照2013年入团算,你入团时是否满13周岁?如果满了没问题,如果没满这里还有问题的。
有一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你2012年9月至2014年10月这个期间是否有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是否有党组织?如果有,那么应该向你工作单位申请入党,不应该是在户籍地/居住地入党;如果没有,那没有问题。
根据《细则》规定,在离开原单位前3个月一般就不得发展其为预备党员了,你说的这位同志情况比这个还要严重吧,她/他2014年2月已经离职并到新单位上岗,2014年4月还在原单位发展为预备党员,很明显属于异地发展入党。以上仅为个人观点。
学生应在学校入党,不应在实习单位入党,实习单位涉嫌违规发展。
“因为找工作及调动等原因,组织关系一直没有落实”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是非正当的理由,脱离组织长达9年,应该已经自动脱党了。
看起来这个1月写的像是笔误,因为其他各处均为6月,且为次年6月转正,也就是预备期满1年转正的,个人认为笔误没有问题。
据我个人经历,人才服务中心对于个人档案中的党、团材料(尤其是入党/团志愿书),本人持身份证去都是不给复印的,但可以现场阅览,不允许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