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党员入党志愿书中预备党员预备期超期限该怎么处理?
西藏某企业已退休党员入党志愿书中记载,该同志于1999年12月24日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内,该同志因休年假及产假,所在党支部于2002年5月28日召开支部大会决定延长其预备期半年,同年10月25日,支部大会决议该同志转正。2013年左右,该同志工作调动到另一单位,并在新单位退休。该同志一直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
情况说明:西藏干部职工过去的年休假为3个月,女职工产假为1年。原来发展该同志为党员的党支部及党委已撤销,原党委书记及支部书记已过世。
对于此情况,请问:
1.该同志入党志愿书中预备期超期限问题该怎么处理?
2.该同志党员身份是否能认可?
3.党员身份是否能由新单位党委认定?认定流程与规范是什么?
情况说明:西藏干部职工过去的年休假为3个月,女职工产假为1年。原来发展该同志为党员的党支部及党委已撤销,原党委书记及支部书记已过世。
对于此情况,请问:
1.该同志入党志愿书中预备期超期限问题该怎么处理?
2.该同志党员身份是否能认可?
3.党员身份是否能由新单位党委认定?认定流程与规范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