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期结束转正批准阶段离职,转正审批由哪个单位完成?
我于2020年11月25号被接收为预备党员,2021年10月份提交了转正申请,2021年11月25号支部完成了群众意见征集及支部审查,并开始转正公示(至12月2号结束公示)。
在此期间,11月26号我从原先单位离职,原单位党务人员告知我由于我离职所以无法继续为我办理转正手续(理由是离职后人事ERP系统已无我的名字,无法将个人信息从ERP导入到党建系统),让我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新单位继续完成后面的审批流程。
但是新的单位党组织认为无法判断我的转正期表现情况,无法办理转正流程。
像我这个问题,应该由前单位还是现单位完成转正审批?(最好能帮我提供一下规章制度的依据)
谢谢!
在此期间,11月26号我从原先单位离职,原单位党务人员告知我由于我离职所以无法继续为我办理转正手续(理由是离职后人事ERP系统已无我的名字,无法将个人信息从ERP导入到党建系统),让我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新单位继续完成后面的审批流程。
但是新的单位党组织认为无法判断我的转正期表现情况,无法办理转正流程。
像我这个问题,应该由前单位还是现单位完成转正审批?(最好能帮我提供一下规章制度的依据)
谢谢!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现在这个情况,在原单位转正已是不现实,只能在新工作单位进行转正。但是,要求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马上讨论你的转正问题,是不现实的。
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可以推迟讨论你的转正问题(最多推迟6个月),比如,在2021年6月底前,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你的转正问题,只要大会上同意你按期转正。
那你的党龄都是从2021年11月25日算起。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现在这个情况,在原单位转正已是不现实,只能在新工作单位进行转正。但是,要求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马上讨论你的转正问题,是不现实的。
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可以推迟讨论你的转正问题(最多推迟6个月),比如,在2021年6月底前,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你的转正问题,只要大会上同意你按期转正。
那你的党龄都是从2021年11月25日算起。
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你为正式党员后,将所有纸质资料提交到具有党员审批权限的党委,进行审批。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 对到会人数、 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 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所以不需要ERP导入到党建系统。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 对到会人数、 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 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所以不需要ERP导入到党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