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党员支部讨论时间未满一年,符合要求吗?
2019年9月30日支部大会讨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2020年9月中旬征求意见后,支部大会9月20号讨论通过发展对象,后报党委于10月8日批复,这样是否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已经过满1年以上?
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所述情况,严格来讲,不符合相关规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1-09-16 13:40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1-09-16 10:18
严格地来说是不符合要求的。
发展对象的条件应当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也就是说满一年后,才开始进行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等程序。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1-09-16 09:12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09-16 08:47
不符合,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必须满一年以上,而且是以支部大会时间为准。
严重违反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应取消党员发展对象身份,并追究支委和党委(如果支部的备案报告,上面说明了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的话)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满一年以后,支部才能研究发展入党问题,这种情况差10天,不满一年。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P59“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对其中准备近期发展的列为‘发展对象’。”
红星
lv 5
发布于:2021-09-15 18:53
一般情况下不符合,除非在抗震救灾、疫情防控等情况下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突破至少1年时间限制,火线入党
一起来答题
lv 9
发布于:2021-09-15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