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的、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党员,是否属于应到会人员
我们常说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收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那么,离退休的、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党员,是否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呢?
那么,离退休的、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党员,是否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