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及改选支部委员可以是两请示两批复吗?
通常党支部新成立时选举产生支委会,以及支委会换届选举需履行三请示三批复程序。那么在进行委员增补或改选时,是否可以适当简化相关流程。
如下问题请各位不吝赐教:
1. 请问党支部新成立时选举委员及支委会换届选举的第一步,向党委打请示时要明确支部拟设几名支部委员,那么就这件事情本身,是指需要党委就支部委员数量进行批复么?
这样如果今后需要增补1名委员,比如从3名委员增加至4名,第一步也需要先就支委人数请示党委?可不可以支部根据自身情况,认为需要增补1名支委,同时按照差额酝酿产生候选人预备人员,向党委请示?这样就是两请示两批复。
2. 如果是改选1名委员,如某位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需要转出,这样就不能继续担任该支部委员,需要进行改选。只是改选的话,是不是就可以由支委会根据支部情况,做出改选委员的决定,同时按照差额提名候选人预备人员,向党委请示。流程为两请示两批复。
综上,支部委员增补及改选,是不是可以只履行两请示两批复。非常感谢!
如下问题请各位不吝赐教:
1. 请问党支部新成立时选举委员及支委会换届选举的第一步,向党委打请示时要明确支部拟设几名支部委员,那么就这件事情本身,是指需要党委就支部委员数量进行批复么?
这样如果今后需要增补1名委员,比如从3名委员增加至4名,第一步也需要先就支委人数请示党委?可不可以支部根据自身情况,认为需要增补1名支委,同时按照差额酝酿产生候选人预备人员,向党委请示?这样就是两请示两批复。
2. 如果是改选1名委员,如某位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需要转出,这样就不能继续担任该支部委员,需要进行改选。只是改选的话,是不是就可以由支委会根据支部情况,做出改选委员的决定,同时按照差额提名候选人预备人员,向党委请示。流程为两请示两批复。
综上,支部委员增补及改选,是不是可以只履行两请示两批复。非常感谢!
网友的回答
一、关于新成立支部,并选举产生委员会,根据《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是三请示+一个报告。一是请示成立支部事项,二是请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事项(含时间、地点、委员会设置方案等);三是请示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事项;四是报告支部委员选举结果。
二、关于在任期中需要增设委员会委员,根据《党章》《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条例》,没有明确规定。个人以为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请示上级党组织增设委员,待批复后,根据《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条例》之规定进行补选;二是请示上级党组织提前举行换届选举,待批复后,根据《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条例》之规定进行补选。此种方式需要两请示(一是请示是否同意增设委员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二是请示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事项)、一报告(报告补选结果)。
三、关于正常补选委员会委员,根据《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条例》之规定进行补选,一请示(请示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事项)一报告(报告补选结果)即可。
二、关于在任期中需要增设委员会委员,根据《党章》《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条例》,没有明确规定。个人以为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请示上级党组织增设委员,待批复后,根据《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条例》之规定进行补选;二是请示上级党组织提前举行换届选举,待批复后,根据《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条例》之规定进行补选。此种方式需要两请示(一是请示是否同意增设委员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二是请示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事项)、一报告(报告补选结果)。
三、关于正常补选委员会委员,根据《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条例》之规定进行补选,一请示(请示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事项)一报告(报告补选结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