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到成为预备党员不足一年,是否符合入党程序?
您好,请问2014年以前,我是2006年入的党,当时是根据学校的要求,积极分子到转为预备党员才半年,可以认定党员身份吗?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8月1日印发》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显然你的说法站不住脚。
你的发展程序错误,故,你的身份不被承认。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1-06-29 12:23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列为发展对象后才可能成为预备党员。所以积极分子到成为预备党员不足一年,不符合入党程序。
不符合。
2014年前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也是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才可列为发展对象。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1-06-29 10:50
需要学校党组织写一个情况说明
我听风雨声
lv 7
发布于:2021-06-29 10:46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可知,积极分子到成为预备党员不足一年,不符合入党程序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原理
lv 4
发布于:2021-06-28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