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网络视频会议召开为宜。
来自:  中国建材规划院罗德元...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f59cr  2022-03-16 15:39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来自:  中国建材规划院罗德元...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j4g6g  2022-03-17 16:01
工作单位应当与其他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然后把你的组织关系转到联合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规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来自:  中国建材规划院罗德元...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9leg6  2022-03-17 17:24
应当进行选举。
来自:  中国建材规划院罗德元...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1wff4t  2022-03-16 18:01
不可以。《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中组发[2008]3号)第十九条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来自:  中国建材规划院罗德元...4个回答提问者:  静水流深321  2022-03-16 21:24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来自:  中国建材规划院罗德元...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相爱一生  2022-03-17 08:52
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来自:  中国建材规划院罗德元...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3hf4y  2022-03-16 21:55
如果预备期满之前尚未调动,可以在现单位转正,如果预备期满之前已经调动,应在调动后的单位转正。
来自:  中国建材规划院罗德元...3个回答提问者:  李晓峰  2022-03-16 10:51
没有必须的规定,但是可以这么做。
来自:  中国建材规划院罗德元...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4hiqg  2022-03-16 15:20
可以,但一般单数为宜。《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来自:  中国建材规划院罗德元...1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whskr  2022-03-1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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