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关于“异地入党”的规定...

关于“异地入党”的规定

本人2016年通过社会招聘,在省外应聘一家央企三级子公司,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与另外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9月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老家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2020年4.22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因表现优异于2020年7月转为自有员工,劳动合同与央企子公司签订,2021年5月被列为发展对象,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入党”吗?这种情况符不符合规定?如果符合要求,可以在转成预备党员(预计2021年7月)后立即把党组织关系及档案转到省外的央企子公司去吗?

12371网友r2cmjt

lv 2

发布时间:2021-05-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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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属于异地违规入党,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5月28日发布)第二章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招聘人员(不含上学、服兵役)等属于流动人员,流动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而不应该向户籍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

党建小博

lv 3

发布于:2021-05-2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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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是否有党组织?劳务派遣公司(工作单位)是在你户籍所在地的农村老家吗?
 流动人员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向居住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接受流动人员入党申请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培养教育和考察责任,在接收流动人员为预备党员前,应征求流出地或原单位党组织意见;当入党申请人工作、学习单位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负责地与新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做好工作衔接。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05-1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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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还没有成为预备党员,那么就不是党员,不是党员就不存在异地入党这个概念。
2、根据你的情况,你在有正式劳务关系后,应该联系公司党组织说明情况,然后将培养阶段的资料交接给公司支部,由公司支部判定。
3、如果你在16-20年间,公司接受派遣员工入党申请,但是你缺向老家村里交申请书,这种情况是不被允许的,那么你之前在老家已经培养的阶段,可以视为无效。

风吹草飞

lv 9

发布于:2021-05-1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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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农村老家的根本就不符合规定,他是无法对你学习工作作出考察和评价的。

日月半安

lv 5

发布于:2021-05-19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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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建议咨询你的公司。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1-05-19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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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劳务公司,还是在央企公司,都应该向工作所在地递交入党申请,而绝不应该向户籍所在地支部递交申请。

强烈建议中止老家支部的入党流程(趁现在还没接收为预备党员)

然后,在央企子公司,以现在的日期重新递交申请书,这是最稳妥的办法,虽然要多花2年时间,但会减少你以后的无数麻烦。

广东省阳江市Andy

lv 10

发布于:2021-05-1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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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发展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所以你现在应该在现单位发展入党。

花海

lv 1

发布于:2021-05-1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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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那家劳务派遣公司非国企,未建立党组织

12371网友r2cmjt

lv 2

发布于:2021-05-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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