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党委未在一个月内批复的,是否要重写申请书?
党支部已同意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未在1个月内到党委备案或已报备但党委未在1月内批复的,是否要求入党申请人重新写入党申请书、党支部重新按程序发展?
网友的回答
1、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审查时,主要看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否完备。党委的备案意见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2、当党委备案意见与党支部决议不一致时,党委应先同党支部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党委作出决定后,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的备案意见。
不需要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05-19 15:37
不需要,等上级党委批复就好了,上级党委一般不会驳回。
日月半安
lv 5
发布于:2021-05-19 14:26
肯定不需要。
没有规定上级党委必须在一个月内备案的
就算有这个规定,那支部重新召开支委会议,重新提交备案申请也就是了
肯定不需要也不能让党员重新写入党申请。
1.入党积极分子是备案,党委应在一个月内将备案意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2.建议咨询上级党委目前流程额进展,是遗忘了还是不符合发展要求,如不符合发展要求,要说明具体理由,这个是必须要明确回复的。
一起来答题
lv 9
发布于:2021-05-19 11:19
党支部同意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只要向上级党组织备案,无需批复。按照党员发展程序教育培养即可。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1-05-19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