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高校院(系)党组织每届任期为5年”?
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七条指出:院(系)党组织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第八条指出: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1.院(系)一级党组织每届任期为5年,如,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任期可以为五年。院(系)二级党组织任期仍为3年,如院(系)党委所属的党总支、党支部任期仍为3年。2.高校机关党委不属于院(系)党组织,任期仍为三年。
这样理解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