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支部委员会增选是否有效?
我们支部原来是三人支委,年初1名委员退休,同时上级通知要求增选为五人,也就是说需要补选3人。
开会情况为:现场到会9人,电话参会3人,3名退休党员未参会,1名党员有精神病(已办理病退)未参会。
最后投票结果前三名分别为8、7、6票,支部书记宣布这三人当选。
这样的结果是否有效?我个人认为后两名的票数均未过半,不应算作当选。
开会情况为:现场到会9人,电话参会3人,3名退休党员未参会,1名党员有精神病(已办理病退)未参会。
最后投票结果前三名分别为8、7、6票,支部书记宣布这三人当选。
这样的结果是否有效?我个人认为后两名的票数均未过半,不应算作当选。
网友的回答
1、从你的描述,你支部党员总数应该为9+3+3+1=16人。其中,有精神病的这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并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可不列入应到会党员人数(注意一定要经过这个程序)。
2、如果应到会人数按15人计算,则实到会人数为9人(换届选举不允许什么电话参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刚好为应到会人数的60%,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会议无效。本次会议应到此结束,下面内容都是无意义的。
3、下次选举大会,到会人数至少要12人,会议才有效。要当选为委员,得票数必须为8票及以上,否则要进行再次投票。
2、如果应到会人数按15人计算,则实到会人数为9人(换届选举不允许什么电话参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刚好为应到会人数的60%,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会议无效。本次会议应到此结束,下面内容都是无意义的。
3、下次选举大会,到会人数至少要12人,会议才有效。要当选为委员,得票数必须为8票及以上,否则要进行再次投票。
无效,按照规定:
党员因下列五种情形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
5.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按照你的表述,退休的三人不属于这五类成员,而且并未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批准,选举结果无效
党员因下列五种情形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
5.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按照你的表述,退休的三人不属于这五类成员,而且并未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批准,选举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