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委下辖二级党委和三级党委有发展党员的审批权限么?
集团企业党委下辖了2个二级党委、2个三级党委,不清楚二级、三级党委是否有发展党员权限,需要一级级党委授权么,相关的手续是什么?
网友的回答
党章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发展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综上所述:一、没有什么一级党委、二级党委、三级党委之分,都是党的基层委员会。
二、只要不是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都是具有接收、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发展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综上所述:一、没有什么一级党委、二级党委、三级党委之分,都是党的基层委员会。
二、只要不是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都是具有接收、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