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当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是否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16〕60号)第一条规定:公务员受严重警告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请问:此处表述的“公务员受严重警告处分当年”,是不是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如果党员当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不是应当参照此条政策规定,在参加年度考核时,应当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政务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个种类,无严重警告种类)。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