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多年前受过刑事处罚,现在在村“两委”换届中可以竞选村支委吗?
党员多年前受过刑事处罚(三年以下),给予留党察看纪律处分,留党察看期已过,现在是正常党员,在村“两委”换届中可以竞选村支委吗?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五条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按照你说的现在是正常党员,是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同时,《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章
第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十四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提名能不能通过是一回事,酝酿候选人能不能通过是另一回事,在选举的党员大会上党员选不选他又是一回事,这都是要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不是一个人说了算,要看多数人的意志。
第五条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按照你说的现在是正常党员,是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同时,《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章
第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十四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提名能不能通过是一回事,酝酿候选人能不能通过是另一回事,在选举的党员大会上党员选不选他又是一回事,这都是要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不是一个人说了算,要看多数人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