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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实施后,原“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党员”的相关规定是否能继续参照执行?

  在 2020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后,原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所制定的“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党员”的相关规定是否能继续参照执行?

12371网友985bkv

lv 1

发布时间:2020-10-2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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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同样碰到这问题,急求答案。

12371网友h18d9d

lv 1

发布于:2020-10-20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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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为准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20-10-20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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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指不列入应到会人数的五种情况?

首先,这个是中组部的一个规定,不是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里面的条文,

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也没有对此有明确的说明。

从这个角度来说,原规定,还是可以参照执行的,需要上级党组织批准,本级党组织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广东省阳江市Andy

lv 10

发布于:2020-10-20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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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人员不计入应到会人员,是在中组部的《组工通讯》里说的,仍然有效。

16楼

lv 8

发布于:2020-10-20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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