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进一步使用的,如何听取意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进一步使用的,可以采取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请问,这里的“听取意见的方式”是否属于民主推荐?听取意见时,是否能说出意向人选的姓名。 谢谢!
最佳答案
部进一步使用是指:职级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岗位,即在级别不变的情况下,由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担任更加重要的岗位,属于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一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六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因此,
1.听取意见不属于民主推荐。
2.听取意见是针对某人的任职意见,不是对某岗位的人选提出意见,不涉及意向人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