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据此,建议你们严格按《细则》中“三个月内”的规定时间办理。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0-04-24 09:45
《细则》第十九条第三款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按照上款规定,毕业前三个月的学生一般不应列为发展对象。
171128
lv 2
发布于:2020-04-24 08:55
每个学校的在操作的时间限制是不一样的,建议咨询学校党委组织部的老师。
尼采
lv 9
发布于:2020-04-24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