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党员档案涂改问题如何解决?...

党员档案涂改问题如何解决?

你好,看到我的问题麻烦你几分钟时间帮我回答一下,感谢!
1.我是2014.9月上的陇东学院秘书学专业,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2015.5月,列为积极分子2015.6月,列为培养对象2015.6月,列为发展对象2015.10月,2015.11.25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11.25为党员。2018.07月毕业,回来之后把党员关系转在单位,组织部审核的时候,说是入党时间不合适,可是我们学校入党都是这样,组织部工作人员撕开了我的档案说是时间有问题,让我改一下,我用刀片修改为: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2014.9月,列为积极分子2014.9月,列为培养对象2014.10月,列为发展对象2015.10月,
2.现在我的党员关系在党员系统上都有,但是我想问一下档案涂改的问题如何解决,是把档案寄回学校,按之前的时间重新写一份,这样就没有了涂改的痕迹;不知道这样可行不?
3.如果按之前的时间算的话,我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不够1年半的时间?这两个问题已经困扰了我一年多了。
4.我想问一下如何解决档案修改和入党时间的问题?(可以返回大学重新填一份和之前的一样的嘛?)

12371网友0ueya3

lv 1

发布时间:2020-04-02 10:50

浏览50501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最佳答案

君杰思密达

lv 5

发布于:2020-04-02 11:15

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出在你们学校党组织在发展党员上,没有严格按照时间来确定。较真一点的党组织可以直接否认你的党员身份。建议你可以去找学校党组织,开一个证明,为什么要这样发展,一般情况下就可以解决。供你参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网友的答案

请问,您最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12371网友rnatr3

lv 1

发布于:2021-12-01 10:54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请问您最终如何解决的这个问题

12371网友692flm

lv 1

发布于:2021-09-30 21:2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个人涂改档案已经违规,即使涂改后的时间吻合了,也是不可取的。你描述的入党过程较乱,正常过程大致为:提交入党申请书--确定为积极分子--不少于一年的培养教育---确定为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你现在的问题主要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时间不足1年,这是学校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造成的。如是学校党务干部档案填写错误,请学校党组织帮助解决。切记不能自己涂改档案!

亭湖-南风

lv 6

发布于:2020-04-03 10:4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对于个别涂改的内容,通常是由原党组织在涂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番薯农民

lv 9

发布于:2020-04-02 17:29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对于个别涂改的内容,通常是由原党组织在涂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对于多数或大范围的涂改,应当出具证明或说明材料。否则后续的档案查阅环节,会出现其它问题。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0-04-02 16:39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党员档案这个是不能修改的

江西一粒米

lv 9

发布于:2020-04-02 15:3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第一,你不得修改你本人的档案内容;第二,看来你们学校党组织的发展党员工作确实不规范,程序较乱,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较差。你所述问题,建议你找学校党组织妥作处理。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0-04-02 12:4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档案是不能涂改的,如果通过涂改获取利益的,后期会被追责的。目前的情况出现主要源于原发展地党组织未能按照党员发展规定发展党员,因此,还是需要发展地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合理说明,然后由现党组织根据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研判来处置为宜。

birsn

lv 6

发布于:2020-04-02 12:4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你的入党程序存在明显错误,提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六个月,入党积极分子到确定为发展对象至少要一年,发展对象到接收为预备党员没有严格时间节点,但也有一个过程,预备党员到转为正式党员至少一年。这不是涂改档案时间那么简单,具体处理程序要看当地组织部门如何按程序操作。

zhangfulin27

lv 4

发布于:2020-04-02 11:1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