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新任支部书记与发展对象是近亲属...

新任支部书记与发展对象是近亲属关系该如何处理?

各位同志,如果发展对象被支部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时,支部书记刚好是他的父亲,并且他父亲是在他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才上任的,这样的话在召开支部大会时支部书记要不要回避,还有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那里能否让支部书记本人签,还是要副书记代签?

李科

lv 2

发布时间:2020-03-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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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党章》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20-03-2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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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如果有亲属关系,那么在确定积极分子联系人,入党介绍人,都是不可以的, 但是在召开会议、投票的时候,也可以回避,但是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情况,需要书记签字的,还是要书记签字,不用回避。

风吹草飞

lv 9

发布于:2020-03-2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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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基层党委应在党支部进行报备后,详细分析该党支部党员构成,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通过个别访谈、民意调查等方式,认真听取党员群众和各个方面意见。其中,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近亲属入党的,区县党委组织部门要安排专人会同镇街道党(工)委,对其进行实地考察;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birsn

lv 6

发布于:2020-03-2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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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情况,无需回避;也无需由支部副书记代为签名,因为决议是支部大会做出的,而非支部书记做出的。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0-03-24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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