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发展对象要休产假,能接受为预备...

发展对象要休产假,能接受为预备党员吗?

各位老师:大家好,今天碰到一个实际问题,请大家给予解答。

所属党支部部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了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公司党委预审。

预审时,发现这名发展对象马上要请产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章十九条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对此大家有异议。有的说不能办理预备党员接收手续,原因是请产假后,离开了工作单位,考察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再者就是转正时,大家无法对其在预备期的表现发表意见。
有的说可以。
请大家发表观点,谢谢!



高高2016

lv 1

发布时间:2020-02-27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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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jmczwxb

lv 8

发布于:2020-02-27 14:59

1.如果符合入党条件,应该按规定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2.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因其休产假,可以延长预备期进行培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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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答案

谢谢大家的回复,非常感谢。我们采取去先发展,延长考核的方式进行!

高高2016

lv 1

发布于:2020-04-08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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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能桃子和jmczwxb的做法都可以参加,具体选择就要看党委怎么决定了

番薯农民

lv 9

发布于:2020-02-2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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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其产假结束后,再对其进行讨论。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0-02-2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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