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缺失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如何处理?是否应补制?
我单位有一正式党员同志的人事档案内,有入党志愿书,但缺失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该同志于1994年入党,1995年转正,距今已有二十余年。现在是否应该补写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并放入其干部人事档案????
网友的回答
没有明确规定,只有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涉及干部个人信息重新认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组织人事部门等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或者暂停任职、录用、聘用、调动等程序。
就提到发现问题后要查核并核准。建议可以根据志愿书内的相关人员、单位来证明,证实曾经确有申请书、转正申请,再补写好一点。排除了入党程序是否符合的问题,又没有影响这名干部的前途(如果真是保管不善遗失,不是他本人造成的,不能由他来承担)。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涉及干部个人信息重新认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组织人事部门等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或者暂停任职、录用、聘用、调动等程序。
就提到发现问题后要查核并核准。建议可以根据志愿书内的相关人员、单位来证明,证实曾经确有申请书、转正申请,再补写好一点。排除了入党程序是否符合的问题,又没有影响这名干部的前途(如果真是保管不善遗失,不是他本人造成的,不能由他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