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分工调整后是否需要上级党委审批同意?
由于业务工作调整,支委通过支委会讨论调整了各委员的分工,如原来的组织委员调整为纪检委员,纪检委员调整为宣传委员、宣传委员调整为组织委员,这样的分工调整需要报上级党委审批或者备案吗,还是由支委会讨论通过就可以了?
网友的回答
党内职务调整(分工调整)属于党组织重大事项,根据《党章》《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党的总支、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3年,任期内,无重大、特殊原因各委员、支委党内职务或分工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理由要充分),应严格按照(1)充分谈话沟通确认(应有拟调整人员的签字确认)----(2)召开党委会、支委会研究并提名(应有详细记录)----(3)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应有相关文件)----(4)召开党员大会投票选举(应有详细记录)----(5)上报调整选举结果(应有相关文件)----(6)上级党组织备案批复(应有相关文件)的组织程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