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怎么处理
新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指出: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请问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肯定是不参加组织生活和不缴纳党费的,这两种规定到底执行哪一种?感觉有点自行矛盾。。。。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指出: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请问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肯定是不参加组织生活和不缴纳党费的,这两种规定到底执行哪一种?感觉有点自行矛盾。。。。
网友的回答
党章中规定:党员本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理解:重点在党员本人对组织生活、缴纳党费、上级分配工作的态度问题,如果是未失联的情况下,党组织多次联系确认,党员本人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完成分配工作,那可以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指出: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理解 :上项规定中,重点强调的是党员日常 教育管理中,对待失联类型党员的处理,此性质与党员本人拒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完全不一样。
理解:重点在党员本人对组织生活、缴纳党费、上级分配工作的态度问题,如果是未失联的情况下,党组织多次联系确认,党员本人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完成分配工作,那可以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指出: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理解 :上项规定中,重点强调的是党员日常 教育管理中,对待失联类型党员的处理,此性质与党员本人拒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完全不一样。
1.【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指的是这个党员还是在党组织的管理范围内,正常联系的;而【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指的党员已经离开了现组织且不受党组织联系不到本人的情况;2.一个是自行脱党,指的是党员本人在党组织的管理下不履行义务,有主动退党的消极行为的;而停止党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可能是出国,有可能过世,有可能更换联系方式等等导致联系不上的,停止党籍以后还能恢复党籍,但是自行脱党就不能恢复党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