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办方拒绝补开介绍信造成党员自行脱党,且经办方拒.....
本人是一名医学生,因考上研究生而辞职读书,原单位将组织介绍信开到当地区卫生局,本人一再表示暂行不转出,学校未开学没有地方接收,党办人员不顾我的解释将介绍信扔给了我,当地卫生局不接收,无奈我找过市卫生局、组织部均未得到解释,为期7天的有效期马上过期,开学后学校告知应把组织关系转到学校,我拿着过期的介绍信返回原单位请求补开,原单位以我不是院内职工为由拒绝为我补开,多次央求也无果,后开学,医学临床工作繁忙无暇顾及,但几乎每次寒暑假都回原单位一次要求补开均遭拒绝,当时年幼无知,并未向上级组织汇报,也不知道什么渠道,只能忍气吞声,现如今毕业后就业,再次找回原单位要求补开,被告知组织关系早已从医院转出,但是事情是他们一次又一次为难我拒绝我,且我手上一直留有他们开的旧介绍信含回执单,他们又如何把我组织关系转出,在没有收到我的回执单的情况下。请组织明查,告知我怎么走程序恢复我的党组织关系,相信组织是公平正义的。
网友的回答
书面申请开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办理就从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并要求邮局给回执,这是证据,向组织申诉有依据,依据《党章》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你原单位给你开的介绍信,原单位没有收到回执,你的组织关系应还在原单位,再次写书面申请,不行就邮寄。在不给办就向省委组织部投诉他不作为。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你原单位给你开的介绍信,原单位没有收到回执,你的组织关系应还在原单位,再次写书面申请,不行就邮寄。在不给办就向省委组织部投诉他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