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延期讨论转正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第36条,延期讨论转正时间不超过6个月,那么这6个月是从新单位接收组织关系开始算,还是从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开始算呢?我现在是预备党员,本来应该是2020年6月27日转正,但由于工作变动,如果新单位2020年11月20日接收我的组织关系,如果做延期讨论转正处理,那应该从6月27日开始算还是从11月20日开始算?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此情况,通常是指该预备党员转入党组织时,已临近预备期满,无法全面了解该党员时,需要适当延长预备期,便于党组织考察。不然您今天转入,明天就开会讨论,明显是不合适的。
您已经过原预备期半年而未转正,此情况下,新单位党组织现在必需讨论延期转正问题,根据规定再推迟六个月,相当于延期一年转正(注:有些党组织对于延期未转正的人员或无明确延期转正决议的人员,不予接收,还请与所在党组织咨询。)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此情况,通常是指该预备党员转入党组织时,已临近预备期满,无法全面了解该党员时,需要适当延长预备期,便于党组织考察。不然您今天转入,明天就开会讨论,明显是不合适的。
您已经过原预备期半年而未转正,此情况下,新单位党组织现在必需讨论延期转正问题,根据规定再推迟六个月,相当于延期一年转正(注:有些党组织对于延期未转正的人员或无明确延期转正决议的人员,不予接收,还请与所在党组织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