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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考察表联系人意见时间和拟转正公示时间

批准成为预备党员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预备党员考察表联系人和党小组考察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党支部考察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事宜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拟同意按期转正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起五个工作日,这样的时间顺序合理嘛?

12371网友8hhgid

lv 3

发布时间:2020-12-2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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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时间顺序是合理的!

皖中人士

lv 8

发布于:2020-12-28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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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描述上看,时间顺序没问题。我们这边,也是要求会前公示的。

广东省阳江市Andy

lv 10

发布于:2020-12-2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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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应在支部考察意见之后,支部考察结果应写入公示内容,公示结束,召开党员大会。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0-12-25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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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顺序合理的。

朝忆启

lv 9

发布于:2020-12-24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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