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考察表联系人意见时间和拟转正公示时间
批准成为预备党员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预备党员考察表联系人和党小组考察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党支部考察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事宜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拟同意按期转正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起五个工作日,这样的时间顺序合理嘛?
网友的回答
时间顺序是合理的!
皖中人士
lv 8
发布于:2020-12-28 14:10
从描述上看,时间顺序没问题。我们这边,也是要求会前公示的。
公示时间应在支部考察意见之后,支部考察结果应写入公示内容,公示结束,召开党员大会。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0-12-25 08:18
时间顺序合理的。
朝忆启
lv 9
发布于:2020-12-24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