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支委会有什么关联?
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支委会,他们都代表什么?
网友的回答
1.这是一个很大很复杂的题目,建议阅读《中国共产党章程》
站内参考:https://www.12371.cn/2022/10/26/ARTI1666788342244946.shtml
2.一般情况说起,简而言之,党的基层组织有三种形式,一个是机关党委,简称党委;一个是党总支,一个是党支部。
党委:100人以上,下辖党总支和党支部,或者党支部。
党总支:50-100人,下辖党支部。
党支部:3-50人,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支部委员会,可以将党员分编成若干党小组。
党小组:3-20人,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但不是一级组织。
站内参考:https://www.12371.cn/2022/10/26/ARTI1666788342244946.shtml
2.一般情况说起,简而言之,党的基层组织有三种形式,一个是机关党委,简称党委;一个是党总支,一个是党支部。
党委:100人以上,下辖党总支和党支部,或者党支部。
党总支:50-100人,下辖党支部。
党支部:3-50人,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支部委员会,可以将党员分编成若干党小组。
党小组:3-20人,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但不是一级组织。
1. 党委
定义:党委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是由选举产生的党的组织。
作用:党委在本地区或本系统内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全面领导本地区或本系统的党的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本地区的重大问题,领导和监督本地区的政府机构、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
2. 党总支
定义:党总支是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的党的组织。在党员人数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时,也可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
作用:党总支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所属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学习、开展活动、进行党员教育管理等。它是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直接领导和管理下级党支部的工作。
3. 党支部
定义: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
作用: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它是党组织体系中的基层单位,是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直接体现。
4. 党小组
定义: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作用:党小组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直接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使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得到贯彻落实。它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站点。
5. 支委会
定义:支委会即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构。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作用:支委会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同时负责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并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关联总结
层级关系:党总支是党委的下一级组织,负责管理和指导所属党支部的工作;党支部则是党组织体系中的基层单位,直接面向党员和群众开展工作;党小组则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负责具体落实党支部的各项工作任务。
相互作用:党委通过制定政策和决策来指导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工作;党总支则根据党委的指示和要求,具体负责所属支部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党支部则直接面向党员和群众开展工作,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党小组则通过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来推动党支部工作的落实和开展。
定义:党委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是由选举产生的党的组织。
作用:党委在本地区或本系统内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全面领导本地区或本系统的党的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本地区的重大问题,领导和监督本地区的政府机构、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
2. 党总支
定义:党总支是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的党的组织。在党员人数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时,也可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
作用:党总支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所属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学习、开展活动、进行党员教育管理等。它是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直接领导和管理下级党支部的工作。
3. 党支部
定义: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
作用: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它是党组织体系中的基层单位,是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直接体现。
4. 党小组
定义: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作用:党小组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直接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使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得到贯彻落实。它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站点。
5. 支委会
定义:支委会即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构。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作用:支委会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同时负责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并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关联总结
层级关系:党总支是党委的下一级组织,负责管理和指导所属党支部的工作;党支部则是党组织体系中的基层单位,直接面向党员和群众开展工作;党小组则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负责具体落实党支部的各项工作任务。
相互作用:党委通过制定政策和决策来指导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工作;党总支则根据党委的指示和要求,具体负责所属支部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党支部则直接面向党员和群众开展工作,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党小组则通过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来推动党支部工作的落实和开展。
1. 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之一。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2. 党组: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3. 党总支:总支部委员会简称“总支”,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形式之一。
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可分设若干支部。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的总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由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4. 党支部: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之一。
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决定本支部的重大事项。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它选出来的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定期向它报告工作情况。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2. 党组: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3. 党总支:总支部委员会简称“总支”,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形式之一。
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可分设若干支部。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的总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由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4. 党支部: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之一。
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决定本支部的重大事项。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它选出来的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定期向它报告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