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犯罪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开除党籍?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党员犯罪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不开除党籍:一是党员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二是党员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三是党员犯罪,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单处罚金的;四是党员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拟不开除党籍,且对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上述前3种情形拟不开除党籍的,应当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4种情形在对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后,应当给予其留党察看处分。
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百问百答》,方正出版社
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百问百答》,方正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