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违纪数额如何确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参与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与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相比,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由按照“个人所得数额”调整为按照“个人参与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作上述修改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数额认定规则,与刑法中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犯罪数额通常以行为人实际参与数额计算的做法实现了贯通。
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百问百答》,方正出版社
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百问百答》,方正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