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任命的单位党支部书记和单位换届产生的书记职责上有什么不同?
县委任命的副科级单位实职副科级党支部书记和单位换届产生的书记职责上有什么不同?
诺丁山
lv 1
发布时间:2024-07-23 08:48
浏览2296次
分享
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县委任命的单位党支部书记和单位换届产生的书记,在职责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他们都是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党支部的全面工作,对支部的各项工作负有重大责任。参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7-23 10:35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性质基本是相同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区别主要在于所在部门单位的管理业务和行业差别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4-07-23 10:01
根据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单位党支部的书记无论是上级党委任命的,还是经过换届选举产生的,其支部书记的职责都是一样的。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7-23 09:31
无论通过哪种方式任的支部书记,其职责是一样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4-07-23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