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变换培养单位需要《...

入党积极分子变换培养单位需要《接续培养函》吗?

我在学校提交了入党申请书,成为积极分子后就毕业参加工作了,根据公司所在地入党要求,变换培养单位需要原单位提供一份《接续培养函》,但现在学校说培养手续齐全即可,这是不合理的要求,拒绝给我出具《接续培养函》,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哪一方的是正确的,应该找什么单位或组织沟通呢?

12371网友to46tp

lv 1

发布时间:2024-06-1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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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只需正常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整理完善后,进行密封,并通过机要渠道进行转递即可。没必要自行加码,把简单的工作复杂化。
接收培养考察材料后,通过审核材料、审查政治表现,如果认为该同学不具备积极分子条件,可以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身份。
如果有了《接续培养函》,是不是就必须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呢?因此,不必太拘泥与一些表面形式。

河北沧州闫浩胜

lv 8

发布于:2024-06-2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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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双方党组织对相关发展资料办理个交接手续就可以,建议:如果该公司党组织有使用这种《接续培养函》的工作惯例,不妨提供一下工作版本,以便于双方党组织的工作配合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4-06-2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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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关于《接续培养函》的相关要求。根据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建议双方党组织做好沟通,必要时请上级党组织协助解决。

马星慧

lv 9

发布于:2024-06-20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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