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入党的问题
我是一名乡镇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就关于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是否可发展入党的问题想咨询一下,希望能够得到专业的解答。
根据新编基层党务工作丛书之《新编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的指导内容及要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能否申请入党”这一问题与解答的内容已删除,仅保留“刑满释放人员、参加过邪教组织人员、吸毒戒毒后人员能否申请入党”的问题解答。所以曾经违反计划生活政策的这类人员现在是否还需经过至少5年的培养教育考察才能发展入党,是否仍需计生部门联审?还有没有其他限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