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目所指规定,可能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中组发〔2014〕6号)。
2.不可以,依据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2019年3月3日起施行。该条例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五)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4-05-11 11:43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裸官”不得列为干部提拔考察对象,断绝了这类人进入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可能性。个人认为,“裸官”不应担任党务、人事、机要、保密、财务、纪检、审计等重要岗位。
信仰与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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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5-11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