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书面意见用于党员发展哪个环节?
18-35岁青年入党,需团组织出具书面意见。具体应用在哪个环节?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环节还是讨论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环节?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和《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推优”工作应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组织既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团的基层组织应当把“推优”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的要求。28至35周岁青年入党,一般应听取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团组织意见。
在党员发展的流程中,团组织的书面意见主要在“申请入党阶段”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发挥作用。
在申请入党阶段,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团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对申请人的了解和观察,提供书面意见,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工作态度、群众关系等方面进行评价。这份意见可以作为党支部初步了解申请人情况的重要参考。
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团组织可以通过择优推荐的方式,向党支部推荐表现优秀的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此时,团组织的书面意见将详细阐述推荐理由,包括候选人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为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提供重要依据。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在申请入党阶段,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团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对申请人的了解和观察,提供书面意见,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工作态度、群众关系等方面进行评价。这份意见可以作为党支部初步了解申请人情况的重要参考。
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团组织可以通过择优推荐的方式,向党支部推荐表现优秀的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此时,团组织的书面意见将详细阐述推荐理由,包括候选人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为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提供重要依据。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