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的体现。如果党员不按照要求交纳党费,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处理。查清表现及其原因之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如认定属于自行脱党者,应做出除名的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2-01 15:53
看来是能够联系上本人的,组织关系最多留校两年,特殊情况的,可以再延长一年,该同志都已经留校4年了,超标了。按照党章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可以按照自行脱党除名处理了。先给予批评教育,讲清楚党章和党员管理教育的相关规定里的处理条款,教育帮扶后仍然无法转变的,及时上报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召开支委会可以讨论对其进行脱党除名的程序。
可要求其提供证明,比如个税APP上,用另一外手机拍摄视频,做好思想工作。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党员应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4-02-01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