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党员进行评定。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
参考来源:《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2022年5月版
大绵绵
发布时间:2024-01-04 16:41
浏览8887次
党务学习者小岑
发布于:2024-01-29 15:27
评论
江苏吴仲华
12371网友9qo6ko
蒋忠武
信仰与荣光
美美七月妈
天籁
江西宏泰
河北沧州闫浩胜
李向龙
江南玖玖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