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党委没在三个月内审批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决议,怎么定入党时间?
2004年12月支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2005年12月上级党委才审批,审批意见仅写了“同意接收预备党员”,2006年2月讨论转正问题,同意按期转正。那么入党时间如何算?上级党委未在三个月内审批、对非转入的预备党员推迟讨论这样有问题吗?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上级党委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你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三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发展对象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包括支部委员会审查,基层党委预审,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如果超过一年需要补情况说明的,你这个情况,建议与上级党委沟通妥善处理。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对超过了规定审批期限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对于因党委工作上的原因,拖延了审批时间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经支部大会复议认为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应决定其从预备期满之日起按期转正。 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了审批时间的,要抓紧查清问题,再办理审批手续。一般情况下,支部可不再重新讨论;问题比较严重的和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由支部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按支部复议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之日算起。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三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其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其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包括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因为,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发展对象的思想和表现可能会发生变化。同时,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如果上级党组织审批时间拖延过长,就等于缩短了预备期,会影响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因为,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发展对象的思想和表现可能会发生变化。同时,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如果上级党组织审批时间拖延过长,就等于缩短了预备期,会影响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培养教育和考察。